大张中学学生二十不准
1.不准携带各种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等各类危险品进入校园。
2.不准下河、下塘洗澡。
3.不准乘座黑车黑船,不搭乘陌生人便车,不在校园内开车、骑车,校外活动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。
4.不准攀爬围墙、围栏及教寝室门窗、扶栏和其他公用设施、建筑设施(含学校劳动、卫生课时)。
5.不准不经请假擅自离校或出走。
6.不准打架斗殴,寻滋闹事,敲诈勒索,追赶打闹。
7.不准擅自举行和参加各种校外、野外活动。
8.不准吸毒、吸烟、喝酒,不使用各种有危险性的生活、学习用品和其他物品。
9.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校园,不在教寝室生火、用火(含点蜡烛、蚊香等),不燃放烟花鞭炮。
10.不准在校内外独处独行。
11.不准与社会上陌生人交往、联系,不带社会无关人员进入校园。
12.不准随身携带或在教寝室存放大量现金,不将名贵物品带进校园。
13.不准在明知或告知有危险的地方逗留、玩耍和从事学校明令禁止的、有危险性各种活动。
14.不准跑步上下楼梯,上下楼梯时不拥挤、不推拉。
15.不准在教寝室私自乱接电源、电器,不违规使用、操作各种电器及设备。
16.不准寄宿生不假外宿、串宿和擅留他人住宿。
17.不准向楼下抛、丢各种物品及垃圾。
18.不准购买和食用各种过期及不洁食品,不随意在校外购买和食用各种物品、食品。
19.不准乱动乱用学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和水电设施。
20.不准擅自违规使用各种体育设施、器材和各种实验设备、仪器与药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