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鞍山市教育局发布《鞍山市初中毕业招生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公布了2014年鞍山市初中毕业招生考试实行学业考试的具体考试科目设置、命题原则、试题难易程度等政策。2011年秋季入学的7年级学生将开始适用新的考试改革方案。《实施意见》规定,从2011年初中入学的学生开始,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,2014年初中毕业生初中升高中考试开始实行毕业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。
据了解,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,目的是全面、准确地反映初中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。从2011年初中新生开始,学业考试共设置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思想品德、历史、地理、体育和健康1O个学科作为考试科目,成绩计为800分。2011年升入初中的学生,生物与地理、思想品德与历史分别在八年级、九年级结业时随当年学业水平考试进行考试,即生物与地理在2013年结课时列入招生考试的科目先期进行考试,思想品德与历史在2014年列入招生考试科目。地理与生物、思想品德与历史、物理与化学合堂考试。另外,学业考试考查科目包括英语听力口语,物理、化学和生物的实验,信息技术等。体育与健康科目按照现行规定与办法执行。学业考试命题原则是以课程标准为依据,降低试题难度,试题难易程度不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,难度适中,具有一定的区分度,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实际和不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要求。通过初中毕业招生考试改革,将逐步建立以初中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,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,取代单纯以中考成绩为依据录取新生的政策,逐步实行在评价基础上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政策,推行多种方式录取新生,扩大高中招生自主权。